空间句法相关理论导读/2005/11
Introduction of Related Theories to Space Syntax
作者:伍端(Duan Wu)
摘要:
空间句法理论的出现和发展为我们对空间概念的理解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本文尝试通过解析当代复杂空间话语网络中空间句法和其他相关理论的关系,以期让读者对本专辑空间句法理论的内涵和外延有更清晰的了解。文章将从与空间句法相关的理论脉络切入,从建筑、社会、语言三个相互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范式展开论述,尝试勾画出空间句法理论出现背后的话语逻辑以及对这三个相关的领域的影响,为读者理解本专辑内的空间句法理论论述作一个相关理论的引导性介绍。
Abstract:
Space Syntax theory provide us a new perspective for understanding space· This introduction will try to give an analytical review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pace Syntax and other related theories and hope to help the readers to understand more about the intension and extension of Space Syntax theories which will be intensively elaborated in this monograph·
关键词: 空间,建筑,社会,语言,组构
Keywords: space, architecture, society, language, configuration
引子
三十幅共一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鑿戶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老子》-第11章
2500年前,老子已对空间这一复杂的概念有过精辟论述。这段话的意思是:三十条幅集中到一个轂(车轮中心车轴穿过的圆木),有了轂中间的洞,才有车的作用。抟击陶泥做器皿,有了器皿中中间的空虚,才有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造房子,有了门窗和四壁中的空间,才有房子的作用。所以,“有”所给人的便利,完全是靠“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老子说的这个“无”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空间。
虽然说人们对空间的营造自古一直持续至今,但是对空间的理解和阐述却并没有进一步发展。空间很容易被人们感知和使用,但却很难用语言把它表达清楚。其中主要的原因是空间其所具有的“无”的特性,很难成为被谈论和分析的对象。所以,很多关于空间的相关理论谈论的是和空间相关的“有”,而非空间本身。例如,当人们谈论空间时多会把空间的论述转移到‘空间的围护’ 、 ‘空间的尺度’,等物质形式上;或者是‘空间的制造’ 、‘空间的等级’等社会关系上;又或者是把空间和人的行为、私人领域拉上关系,但却没有把空间作为一个独立的元素来看待。空间的身份要么作为其他事物的附属物,要么仅作为一个背景而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说,空间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的清晰和单一,相反,空间的内涵一直处于复杂多样的变化中。
空间句法理论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由比尔·希列尔和朱丽安·汉森的《空间的社会逻辑》,以及比尔的《空间是机器》和汉森的《家庭和住宅的解码》等一系列书籍和文章开拓了空间研究的新领域。空间句法理论的切入点是“回归到空间本身”。与众多空间理论有所区别的是,空间句法把空间作为独立的元素进行研究,并以此为基点,进一步对建筑的,社会的,和认知等领域进行剖析。空间句法为当代空间话语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方向。通过解析当代复杂空间话语网络中空间句法和其他相关理论的关系、位置、和范围,我们可以对其内涵和外延有更清晰的了解。所以本文从与空间句法相关的理论脉络切入,从建筑、社会、语言三个相互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范式展开论述。文章的目的并不是总结一个整体的空间历史,而是尝试通过绘制各相关理论间的复杂关系以展示析空间句法理论出现背后的话语逻辑,及揭示空间理论在转变过程中可能蕴含的发展。
空间 – 建筑
“建筑是居住的机器。”- 勒·柯布西耶
“建筑不是机器,空间才是机器。” – 尼克·戴尔顿
空间一直被认为是在建筑学领域最纯粹、最本质、最不可缩减的概念。空间也是建筑区别于其他艺术类别的关键。然而,如果我们对比不同人对空间和建筑理解的差异就会发觉空间和建筑的关系远非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清晰和确定。那么空间和建筑到底以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而存在呢?如果说,空间是建筑区别于其他艺术类别的关键,那么当除却其艺术审美的因素后,建筑意味着什么呢?建筑和房子又该如何区别呢?…… 在进一步追问这许多的问题前,我们有必要了解空间是如何介入到建筑学发展中的。
从古至今, 人们感知空间, 使用空间, 营造空间。但空间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来被理解和研究却是从十九世纪开始的。在这之前,虽然空间一直是人们认知世界的方式, 但人们对空间的理解却是通过其它的介质赖以形成的方式,而非对空间本身的理解。比如说柏拉图说的Chora就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概念。按照字面的意思可以被理解为空间,也可以被理解为场所,或者是形式。在柏拉图的二元论中他所要区分的是形式和物质,前者他认为只能通过理性来理解;后者是通过感官去感知。形式,作为思想的对象,会在物体中找到它们的对应。Chora是让物质得以在物质世界呈现的容器。但因为Chora的非物质性说明它不能被感知但却可以被理解,因此理性世界里的形式和物质世界的空间在柏拉图的理论里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又比如说文艺复兴时期的透视所形成的透视空间。阿尔伯蒂发明的线性透视利用欧几里德的抽象直线连接着视点和物,通过这种投射方式使人和空间产生关联。建筑空间就成为一幅关于光线投射的画,这种透视空间有一种把画面建构为矩形的、正面的、对称的支配力量,它造就了文艺复兴时期整体、宏大、清晰、和谐的建筑风格。但透视空间并非空间本身,而是人们观看世界的方式。再比如说中国古代的字画中所表达的视觉空间,在古典时期多以其它方式出现和被论述,如作为情景交融中的“景”,在当时人们理解的“景”包含了视觉空间和主体如何看,如何表达等创造性活动而非单单空间概念的本身。
直到十九世纪,人们才开始把空间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来进行讨论和运用。可以说,空间是一个现代性概念,空间概念的发展是伴随着现代性的发展而得以逐步明晰的。康德认为空间是人类感知的方式,并非物质世界的属性。因此,空间成为了思维理解世界的透镜。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他写到,空间并非产生于外在的经验,空间不是任何事物的再现,它也不是事物关系的再现,相反,空间以直觉的形式先存在于思想中。因此,所有物体及相互间的关系都会被这种先验结构所决定。所以,唯有从人的立足点才能谈论空间。康德的理论为后来的移情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移情论说的是自然的有机形式都是处于空间中的,并且一个自然物象与另一个物象间有着相互影响的关系,当个体意识外化时本身也就被空间化了。这种空间化的标志就是立体化,在建筑中多通过透视法来体现。移情论的代表人物立普斯(Theordor Lippers)认为审美的空间是得到了形式的空间,换句话说,形式的构成同时也是力量和生命的形成。因此,审美的移情作用的达成是主观生命与对象形式的完全融合。立普斯把观看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视觉的,这个层面关注的是物质;另一个层面是审美的,这个层面关注的是物质被移走后剩下的东西。他认为空间便是这起关键作用的东西。他指出,空间是艺术的抽象,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人们在审美时排除物质的阻碍。因此,空间形式可以纯粹地存在于非物质的,对空间抽象艺术的再现中。这种把空间作为生命的内在物质视觉化的理论在当时在建筑空间理论中也有相应的研究。斯马苏(August Schmarsow)在其的研究中就明确否定了物质在建筑审美中的作用。他把移情理论的一些观点运用在了建筑领域。他指出,建筑艺术的创造就是对空间的创造。对斯马苏而言,空间的存在是因为人的身体对其的体验。换句话说,创造空间是一种主体身体对自身的空间感知的三维表达方式,人们所感知的空间就象外在于我们身体的另一个有其自身结构的组织。
根据福缇(Adrian Forty)的总结,当时建筑空间理论的另一支重要方向是森珀(Gottfried Semper)提出的围合论。福缇认为森珀是首位把空间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引入现代建筑学的。森珀指出,建筑学中,空间的围合性是第一位的,物质性居于其次。虽说森珀对空间的论述非常简练,但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令到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的建筑师和理论家开始了对空间概念的关注。其后的继承者有路斯(Aldolf Loos),伯拉格(H·P·Berlage)等。路斯在他1898年发表的文章《覆层原则》(The Principle of Cladding)中提到,建筑师的任务就是要提供温暖及可居住的空间。伯拉格也指出,建筑的目的就是创造空间,所以建筑的过程也应从空间开始。森珀的围合论除了令到当时的建筑师把对空间的注意力集中在围合空间的建筑元素上,还启发了相当一部分人对空间自身的演绎。艺术家赫德布兰(Adolf Hilderbrand) 就认为,在建筑艺术中,被围合出来的空间才是理想的形式。这个理想形式是我们根据在空间中的运动,我们的眼睛和身体在把不同片段的形象在想象中组合起来的结果。他认为空间自身就是艺术,它具有连续和可从中运动的特征。因此他指出,建筑和其他艺术不同,其他艺术需要通过人体或不动的物体来再现空间,而在建筑中空间是可以直接被感知的,并不需要通过其他的物体,空间自身就是眼睛关注的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在空间被开始关注的十九世纪,还有一个重要的方向是空间作为身体的延展的理论。在十九世纪中叶,人的问题已经开始以一种更加激进的形式出现。自文艺复兴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方面让人失去了旧形而上学加在他身上的神性,一方面人又通过科学把自己夸大为支配一切的主体。在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开启的现在哲学的论题后,尼采的超人和非理性的强力意志把主体和主体性置于了现代性的中心。尼采所理解的空间是一个充满力的场所,这个场所是通过身体的运动,身体的能量的激发和释放而得以产生的。空间作为身体的延展的理论在二十世纪初又继续被发展,其中包括当时在包豪斯学校任教的伊柏林(Siegfried Ebeling) 和莫赫里(Moholy-Nagy)。伊柏林认为空间是一层介于人和外界之间的膜。它是由人的行为直接形成的,人们介此同外界发生关系。因此空间是人的生物意识所形成的,它是一个由人的运动和欲望形成的连续性的力场。莫赫里也认为空间和人的生物意识相关,但他觉得空间有其自身的动态力场,并可以独立于人的对空间的占有。知觉现象学家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 也对空间与身体的关系作过深入论述。梅洛-庞蒂认为,空间从来都不是抽象的概念,它是活生生的身体存在的空间性的呈现。这就是说,空间并不是作为对象与我们相对并被我们所把握的,而是我们就处于这种身体空间的直接性中。它表明,身体不是在客观的空间中,它自己就属于空间,身体的空间性是身体存在的展开,是身体作为身体实现的方式。必须清楚的是,这里的空间性并不是物体的空间性(位置性空间),而是一种处境性的空间。它意味着身体知觉是整体地处于世界之中,以身体存在的整体性与世界相接,并相互渗透。因此,他认为我们的空间感的形成是由外部空间与身体空间的双重界域的显现。
存在主义现象学家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所理解的空间既不是康德所说的先验结构,人们借此来认知世界; 也不是一个独立外在于主体的一个抽象物体。换句话说,空间不能脱离于世界而存在,空间既不是和主体相对的外在物,也不是主体的内在的经验。因此,空间只能通过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而被理解。海德格尔在《建筑· 居住· 思》中指出,建筑从来不能造出纯粹的空间,相反,我们看到的是场所(让世界得以显现的地方)。由此看出,海德格尔用场所的概念替换了空间。和笛卡尔式的理性空间所不同的是,场所所代表的空间是不能被单位进行测量的非量化空间。海德格尔的影响直到二十世纪中才逐渐在建筑界产生影响。建筑理论家舒尔兹(Christian Norberg-Schulz) 便是追随者之一。舒尔兹认为,建筑空间在传统的讨论中被分为空间和特质。空间是三维的组织系统,特质是空间中如气氛等的特点。他认为这样的划分是为了实践的需求,但对我们理解建筑空间是一种限制。他试图从现象学中寻找一种可以使两者具有内在联系空间概念。因此,舒尔兹把场所归结为可以包括空间和特质的总和。这样一来,建筑空间的划分就被场所结构所代替了。在存在主义现象学里,场所里主要包括中心、边界、方向、节奏、天空、大地、光等元素。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往建筑理论中也有类似要摆脱以质而非以量来界定空间的例子。如吉迪恩(Sigfried Giedion) 就尝试用‘外’和‘内’为基础来综观建筑学历史的。还有凯文·林奇也用点、路径、边界、标志和面作为基本的要素为人在空间中的定位作为对空间的界定。
空间句法创始人希列尔认为现象学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把人的思维,身体和外部环境的联系了起来。现象学认为,人的思维和外部世界是不可分的,因此在19世纪现象学的产生是想建立一种理性的经验主义,并以此对抗当时科学的纯粹理性,即把世界作为一个完全客观抽象并和人的经验完全脱离的认知方法论。但是,希列尔指出,传统现象学的方法论却太过注重个人的经验而忽略了在更高的整体层面的科学性的抽象框架。比如说在对城市的研究中,城市一般被我们以整体的物理性和个体的经验性而理解,即城市是以整体的物理方式存在的,但在被我们经历的时候却是非常个体性的。现象学虽然对个人在部分城市的个体经验有很多研究,但却忽略了城市作为一个整体性存在的方面。与传统现象学相反的是传统社会物理学。希列尔认为社会物理学注重对城市整体的数据性描述和研究,但却把人的多样性的复杂行为简单化,从而使分析出来的城市模型和人的个体经验脱离。然而,希列尔也提到,社会物理学随着网络和地理学的发展也有对城市研究新的进展(比如说麦克·贝蒂(Michael Batty)所提出的网络地理学)。现象学也在对认知科学方面有很多突破,比如说拉可夫和约汉逊(Lakoff&Johnson)提出的情景思维等新的概念等。希列尔认为,虽然说社会物理学和现象学都在不同层面对城市研究有贡献,但它们之间还是缺乏一个相互连接的桥梁,而空间句法理论就可以提供这个桥梁的作用。即在城市研究中把人的城市和物质的城市连接起来,把人的行为,经验和城市空间的结构联系起来提供一个共同的研究平台。事实上,空间句法在很多研究上也借鉴了新的城市物理学和认知科学的一些新的概念和方法。比如说空间句法的艾伦·佩恩(Alan Penn)教授就尝试把空间句法和认知科学的一些理论结合起来为空间句法开拓在虚拟现实领域的方向。
回到空间与建筑的问题上,希列尔认为,多数的建筑理论属于非确定性的模糊知识,其中又包含美学知识和空间知识。这种非确定性的模糊知识是和一般的科学知识不同的是,它是规范性多于分析性的。规范性知识的意思是它告诉建筑师应该怎么做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但却没有说明为什么。这种规范性知识的多建立在设想和推测的基础上,因此结果是导致知识结构的模式化,但却并不能为学科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的方向。由于建筑学和城市研究缺乏一种分析性的知识,所以很多建筑或理论的探讨只是借用其他领域的知识并应用在建筑学中,但却缺乏自身的核心理论。建筑学如果没有核心的理论,对建筑本质的研究必然一直会处于晦暗不明的阶段。那什么是建筑学的核心问题呢?希列尔认为应该首先介定什么是建筑。当我们把建筑作为人的行为的判断时我们必须分清建筑和房子的区别是什么?建筑在房子的基础上增加了什么?是艺术、风格、或是什么别的因素?希列尔指出,建筑必须同时包括建筑物和建筑过程。建筑物包括物质和空间的组合结构。这种组合结构受到了社会和文化的影响而呈现不同的形式(如民居)。同时,这组合结构也影响着人的身体和思维以及社会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筑物从本质上非常接近地再现了精神的、文化的、和社会的组构。但希列尔认为,建筑物还不能算建筑,因为建筑物的建筑过程只是一种潜意识的活动,这种潜意识的活动多跟从或遵循以往的空间模式或现象,但却并没有把建筑活动上升为一种有意识的,甚至是创造性的建筑活动。而建筑和房子的区别就在于建筑的建造活动是有意识的潜意识的、创造性的,批判性的,甚至上升到理论的思考行为。这使建筑同时是直觉的和抽象的统一,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建筑可以作为建筑物和建筑过程的价值判断的标准,也就是建筑之所以为建筑的标准。
希列尔认为,在以往的建筑理论研究中,建筑师和建筑理论家把注意力多放在了对建筑外形和风格上。虽然建筑物在为人们的社会生活提供了空间和物质环境,但是,建筑所创造的空间要比其形式的象征性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因为建筑空间为人们的社会活动提供了可能实现的物质基础,并且为社会关系的创造提供了前提条件。在这个层面上,建筑对人们日常生活经验的渗透要比其在视觉的象征性更具意义。空间句法在空间-建筑的范示的研究中,认为建筑不仅是物体,更是由实体所围合的空间。正是空间产生了建筑功能及其社会意义的关系。因此,建筑并非单纯的社会艺术,建筑物通过单体和组合形成一种空间秩序,而人们就是通过空间的秩序和组合结构来认识社会的。希列尔认为,建筑学的许多研究多重表面而非空间本身,或多重单独的空间而非空间的组合结构。建筑学需要一套关于可以描述和分析空间组构的语言,而空间句法就是这样的一种语言。
空间 – 社会
空间不仅仅是建筑师或建筑理论家的关注点,它也是社会学家研究的重要课题。当社会学家在研究城市、个体的行为、商业的运作、信息的交流等社会活动时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空间的问题,他们的切入点多是透过分析空间和空间属性来研究社会。总的看来,社会是他们关注的主体,空间是用来研究社会的手段之一。当然,也有很多地理学家和人类学家在空间-社会范式内有大量的研究。人类学家的方法是通过对空间客观的外在分析来研究社会的、文化的历史和发展。他们从空间的角度切入,认为社会现象不仅从物质结构上,还从空间的秩序上反映了文化的维度。那么,空间在社会中扮演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或者说,社会形式和空间形式之间有任何关联吗?
亨利·勒菲弗(Henri Lefebvre)认为空间不仅仅是社会关系演变的容器或平台,相反,众多社会空间往往矛盾性地相互重叠,彼此渗透。勒菲弗认为,空间是社会性的,它牵涉到再生产的社会关系,亦及性别、年龄与特定家庭组织之间的关系,也牵涉到生产关系,亦及劳动及其组织的分化。空间里弥漫着社会关系,它不仅被社会关系支持,也生产社会关系和被社会关系所生产。勒菲弗指出, 空间是历史和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生活的中介和结果。空间不是一个舞台或布景,而是一个具体有形的艺术作品,它同时具备精神和物质属性。如果没有空间,社会关系不可能真正存在。这是一种辩证关系,一种交互式的关系,人们在塑造空间同时也被空间塑造。勒菲弗对空间的分析主要包含三重含义,即空间的实践,空间的再现和再现的空间。首先是空间的实践,空间实践关注的是物质生活的生产、再生产。其中包括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这些行为把空间分成了各种具备社会功能的空间,无论一个房间或复杂的城市地块都是空间实践的物质产物。空间实践通过创造空间形式为不同的生产或再生产行为提供场所和意义。它同时是一个实体空间和运动空间。勒菲弗认为,在空间实践中,人们对空间的感知是经验性的,即是说,人们对功能性空间的感知是在体验空间和对其形成概念之前的。第二重含义是空间的再现。空间的再现是一种知识的形式,它提供人们对空间的不同理解,并使空间实践成为可能。空间的再现关联到人们在运用知识对空间的抽象理解时的意识编码。因此,空间再现呈现的是一种关于空间的语言符号系统的建构。勒菲弗认为,在空间再现中,人们对空间的感知是概念性的。最后是再现的空间,在这里,空间可以被发明和想象。它们同时是体验的空间和想象的空间。再现的空间关注的是对符号和图象的体验。它的功能是在现实中界定行为的可能性。这三重概念把空间界定为一个既可述,又可见;既是意识性的,又是无意识性的;既是真实的,又是想象的东西。这样一来,空间所具有的这些空间属性就被同置于一个更加综合的范围内。因此,空间既不能被简单还原于其中任何一种单一的属性,又不能被简单地被理解为任何一种抽象。空间的再现和再现的空间为空间的实践提供了概念上的和形象上的可操作性。它们共同强化着空间的历史-地理关系。空间在复杂的历史-地理关系中并非各自独立地存在,相反,它们总是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的。真实空间和空间属性总是通过这三重关系在历史中被建构起来的。
按照勒菲弗所言,每一个时代都有各自对空间的理解和相应的空间经验。从纯物质空间或者说先验的自然空间到绝对空间(自然空间的片断集合,或者是仪式性,纪念性空间)到历史空间(封建主义空间),再到抽象空间(商品性的,匀质的空间)。这里提及的每一种空间的类型都具备着前者的痕迹也同时蕴涵着后者的潜力,它们在不同时期的产生与发展形成了复杂的,历史性的社会空间地图。勒菲弗认为,空间会往一种更混合,和相互渗透的方向发展,也许将取代以往严格划分的空间类型。在其中,差别不再被隐藏而是被突显。这种空间将重新建立人的身体,社会,知识,欲望,需求等之间的关系。这也是社会学家们所说的差异空间。可以看出,差异空间不是一个孤立的,普通意义上的实体,而是以一种非确定的发散形式出现的多样性空间。
几乎是同一时期,哲学家米歇尔·福科(Michel Foucault)也对社会的空间问题做过深入地探讨。福科关注人类文明中那些异端和边缘的东西,注重研究现代权力机构的系统所包容的知识和经过调整的日常实践活动的话语。福科问题的核心是,弄清一种知识通过什么方式得以在文明中产生转换和发展,同时又为科学理论提出新的观察领域,提出未曾涉及的问题和尚未发现的对象。福柯追踪了空间在西方经验中的历史。他认为,中世纪的空间是一种层级性的地点整体,他称之为"定位空间",这种空间是由一个完整的层级、对立与地点的交错构成的,其特点是"地方化";这个定位空间被伽利略所打破。从伽利略以及17世纪起,延展取代了地方化。而今天,场地又取代了本来替代了定位的延伸。这里所说的场地,相当于网络中的节点。人们生活在一组关系中,这些关系描绘了不同的场地,而它们不能彼此化约,更绝对不能相互叠合。这种异质的空间,构成了与工业化同质空间的区别。
福科还在对疯狂、性、文明、权力、压抑等关键问题的探讨中对空间在社会中的功能和运作方式,空间的策略、网络和机制等方面有深入研究。福科认为,空间是权力得以实施的场所。他在论述权力空间时曾描述了英国功利主义思想家边沁(Jeremy Bentham)提倡的全景式监狱。这种监狱是环形结构的,监视塔在圆心,统治者的视线可以从这点散发到监狱的任何一个角落。即社会权力试图通过把空间转化为一个集中的统治性视点渗透到制度化的网络中。在这种"全景"的权力技术构成了现代社会的监视体系观念之后,每一个人都变成了监视者和自我监视者。日益现代的监视操作模式表现出对空间的重视。想象的文化监视和凝视空间要求建立的透明度和可视性。权力可以通过这种简单的模式得以实施,即在一种集体匿名的凝视中,人们被看被凝视。现代权力形式如果主要由"看"与"被看"构成,那么就不能容忍它的盲区存在,而是尽可能设定一种渗透诸多领域的方式,即通过透明的达成权力的方式和各种细微权力监视方式,来实现权力的控制和压抑。这种圆形监狱的监视方式延伸出清晰的视觉系统,启示了现代传媒,使之同样具有将一切隐私和秘密完全暴露出来加以清晰地"看"与"被看"的可能性。因此,"凝视"就是一种权力话语,一种意识形态压抑,一种权力摄控的象征。而社会空间就是在这种权力程序扩张的过程中被组织起来的。空间的组织方式可以确保权力畅通无阻,从整个社会机体直到社会最小的组织部分,这使得整个社会的大权力体系得以巩固。福科不仅对现实的空间化权力效应加以描述,而且也提到了城市的想象性地理政治。他的这一圆形监狱形象甚至提供了对于国家机器进行总体描述的某种可能性,它具有一种权力模型的缩影,即微观权力的播撒、网络机器的分析,而又看不到一种中心或焦点对异质的技术或制度的横向统摄。所以,当把握了全部复杂的权力运作方式以后,就可以对区域性的、国家机器的、甚至不同民族国家的文化进行分析。在现实中,权力的实施和分析可能会涉及更多的问题,穿越更细微的管道和空间,而成为传播更广泛的复杂工具。
在对空间和社会的研究中,与福科和勒菲弗形成参照的是另一位法国思想家德塞都(Michel de Certeau)。德塞都部分地继承了勒菲弗和境遇主义国际(Situationist International)的思想,比如他们对日常生活程式化、商品化、景观化的论述,但是他拒绝接受总体革命的思想。他认为勒菲弗和境遇主义者对日常生活的分析并不成功,因为在消费社会的语境中,实际存在的日常生活总是与那些关于日常生活的理想化的概念相对立的。与此相反,德塞都则要在纷繁复杂的日常生活中勘定那些细微的创造和欢庆的时刻,这包括平常的消费活动、文化活动等等。同时,他认为福柯所谓的规训社会焦于权力的粒子物理学,是把整个社会的运作简化为一种单一的程序化的支配形式。尽管德塞都也承认现代社会的规训制度有效地监视和控制了异质性实践,但是他坚持认为福柯所分析的权力规训技术的成功毕竟是表面上的,这些技术的存在并不能保证其内部是连贯一致的,一定能成功地、自然而然地消除他者性的存在。他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始终存在着相对隐秘的"微观"实践,这些在不同条件下运作的实践尽管在历史上不占优势,但总是不断地从体制化技术的缝隙中钻出来,同样是相当有效的。由此可见,福柯是要建立一种关于规训的系谱学,而德塞都却是要探索反规训的道路,去理解那些沉默的不被认可的抵抗形式,这些抵抗形式将突破已经建立起来的秩序和纪律的网格。简言之,德塞都要探讨的是如何从规训社会中脱身而出的遁逃术。因此,德塞都对空间的论述也是与福柯所说的制度化空间所相对的个人创造的日常生活空间。这种日常实践的空间的建立是消费者机动活动的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产品对象及其背后隐藏的规范、模式的限制,但是他们仍然有机会利用一切可能的资源来进行创造的场所。消费者通过采用流动的、非正式化的实践来进行创造性的生产。这些实践利用统治精英所提供的空间和场所,改写了原来的脚本,把社会中原本包含着的符号的、制度化的空间改造为很不相同的东西。这种日常生活空间的产生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创造,一是人们运用日常的语言和文化来破坏占统治地位的权力体系,创造新的空间;其次是步行。德塞都认为,步行将会创造窥看、观察的机会,搅乱和打碎稳定的城市秩序。步行开辟了新的空间,能创造传奇和故事,并把街道号码和建筑以及意义焊接在一起。更重要的是,步行使窥视者得以从城市的管辖中创造他们自己的空间和意义。步行在城市中,人和周围世界之间是互相作用的,他就在世界之中,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占用了城市空间,把它转化为自己的空间,他在空间中的移动模糊了空间的界限,并创造了属于自己的故事。这种对空间的占用可以改写覆盖在特定空间之上的权力符号。诗人查尔斯·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描述的19世纪巴黎街头的散步者(Flaneur), 或者是建筑理论家伊恩·博登(Iain Borden) 书中的城市滑板者都可以被理解为德塞都所说的新的空间的创造。因为都是通过人的身体实现对空间的占有而实施的策略。
社会学家对空间的探讨在20世纪晚期全球化现象的出现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全球化在当前被普遍标识为一个"新的时代",而在当代社会学理论中,时间与空间却越来越被视为相对的,并被认为是渗透于社会行为过程中的关键因素。像戴维·哈维(David Harvey), 和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卡斯特(M·Castells)、鲍曼(G·Bauman)等社会学家,都十分强调时间、空间与社会形式和社会过程的内在关联。20世纪晚期,伴随着先进的传播和运输技术的发展、分配过程不断增加的合理性以及加速通货运行的世界范围的货币市场的形成等因素的作用,资本主义已经真正的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抽象。将全球化与时间空间转变联系了起来成为社会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其中以哈维和鲍曼的"时空压缩"吉登斯的"时空升延"论述最为典型。
哈维被认为是较多的继承了勒菲弗的空间理论。哈维同样认为空间与时间的概念是被社会地建构起来的,不同的社会制造了性质有所不同的空间与时间概念。每个社会建构的空间和时间概念,都符合物质与社会再生产的需求和目的,并且根据这些概念来组织物质实践。社会一旦发生了变化或成长,相应的其空间与时间概念就必须改变,以容纳社会再生产的新的物质实践。这种改变既可以是内生的,也可能是外部强加的。与此相应,20世纪晚期随着从福特主义向灵活积累的组织转变,以及由此而来的巨大的时空压缩感,是产生后现代主义的社会基础。哈维用时空压缩这一概念来表达全球化实践所带来的时空变迁。哈维认为,现代性改变了时间与空间的表现形式,并进而改变了我们经历与理解时间与空间的方式。现代主义促进了时间与空间的压缩,而且这个过程在后现代时期已被大大加速,从而导致时空压缩的强化阶段。强大的发明潮流,集中聚焦在加快和快速的周转时间上。决策的时间范域缩短了,而且生活方式的风尚变换迅速。这一切伴随了空间关系的激烈重组、空间障碍的进一步消除,以及一个资本主义发展的新地理形势开始浮现。这些事件,引发了强烈的时空压缩的感受,影响了文化和政治生活的每个面向。
安东尼·吉登斯指出大多数社会分析学者仅仅将时间和空间看作是行动的环境,并不假思索地接受视时间为一种可以测量的钟表时间的观念,而这种观念只不过是现代西方文化特有的产物。除了近来一些地理学家的著作之外,社会科学家一直未能围绕社会系统在时空延伸方面的构成方式来建构他们的社会思想。因此,吉登斯在建构他的结构化理论时,把时空看作是社会现实的建构性因素,他强调:“社会系统的时空构成恰恰是社会理论的核心。”(《社会结构》1984)吉登斯认为,在今天,现代性与全球化联手改变了我们对时间和空间的认知。他强调,理解现代性的关键之一,便是认识时间-空间的伸延和分离。现代社会不仅使时间与空间相分离,而且也使空间与场所相分离。由于邮件通讯、电报电话、互联网等科技和社会组织方式的推动,人类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在场的东西的直接作用正越来越被在时-空意义上缺场的东西所取代。换言之,时间与空间的无限伸延,导致社会被不断地重组。
在吉登斯的《社会结构》出版的同一年(1984),比尔· 希列尔和朱丽安·汉森出版了《空间的社会逻辑》一书。因此,可以说是同一时间,他们把空间带入了社会学研究的中心位置。而这也成为了空间句法研究的切入点。希列尔和汉森认为,许多社会学家在研究社会问题时,由于忽略了空间的问题而使很多社会问题在本质上没有的到解决。例如当问到,什么是社会?社会生活的个体性和社会的整体性之间有什么关系?社会和城市中的空间或场所有对应的关系吗?社会是一个“物”吗?等。所以,希列尔和汉森认为,只有当把空间的问题作为研究社会问题的核心,以上的问题才可以以一种正确的方式来提出和解决。困扰社会学家的是,当他们研究社会问题时,一般是从社会现象入手分析的,这些社会现象包括在时间和空间中发生的事件,人的行为,或者是场所的特质等一些经验性的事物。那么是否就可以认为社会是这些个别的经验性事物的简单积累呢?以往的社会学家对此有两种看法,一是认为社会可以被看作是个体行为的集合,因此社会的概念是在人们的思维中存在的,如乔治·荷曼斯(George Homans)。 另一种看法是认为社会是真实存在的,但是社会不象我们平时说的事物,而是一个超越个体存在的组织,如赫伯特·斯班瑟(Herbert Spencer)。 斯班瑟认为,社会是一个和生物组织有区别的非连续的离散组织,让社会不同部分形成组织的凝聚力是交流。社会并非一成不变的事物,它是在生长和变化中不断地再造自身的。希列尔和汉森认为斯班瑟意识到了空间是社会问题的核心。那么现在的问题是社会如何同时是不断变化而又以一个真实事物的形式存在的呢?希列尔和汉森指出,事物的存在是因为事物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具有相对稳定的关系,因此,个体的活动可以是随机的变化,但是它们的总体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如果继续追问,社会组织中什么是相对稳定的因素呢?这既不是个体本身,又不是个体之间的交流,而是让交流得以发生的某些关系性模式。这些关系模式会以不同的形式在社会中出现,如生产的形式或社会机构的形式等等。希列尔和汉森认为,空间也作为其中的一种社会形式的关系性模式来产生和限制人们交流的可能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空间的形成就包含了社会的因素。也就是说,空间是内在社会性的。
在另一个层面上,希列尔和汉森试图从空间的角度去研究社会和空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就是探索社会是否有把社会形式赋予空间?和是如何或以何种方式把形式赋予空间的?以往的理论家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两种看法,一是认为社会的生产或经济过程和城市空间形式没有逻辑上的联系。另一种看法认为社会和城市空间有非常紧密的关系,但他们无法确切地描述这样的关系。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社会和空间是密切相关的。当从封建社会或农业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或工业社会发展时,人们工作生活的环境和空间就有过巨大的变化。那么,空间到底是恒定的还是变化的呢?传统理论中的主流认为空间是恒定的。例如奥斯卡·纽曼(Oscar Newman)就在他的“领域”理论中提出,人造空间源于普遍的生理冲动所决定的领域,而个体领域可以扩展成为群体领域。因此,个体或社会群体所认知和使用的空间都是恒定的。希列尔和汉森指出,领域理论尝试把空间秩序置于个别生理主体上,或者以认知的方式把空间置于个别的文化主体上。他们多注重建立一个主体思维里的空间模式,而非建立一个统一的空间模式。因此这些研究多把空间秩序建立在内在思维的基础上,而非外在的物质环境上。所以,希列尔和汉森提出空间不仅仅是传统理论中的生理恒定性的,而且同时也是社会性的多态性的统一。这种空间的社会多态性在不同的社会以三种不同的方式呈现,包括空间的物理形式,空间的结构序列,以及社会赋予空间不同意义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社会的发展也蕴涵了空间的因素于其中,因此也说明了社会是内在空间性的。
空间句法理建立了研究空间-社会关系的一套新的理论和方法。它首先建立了一个可以从内部关系研究空间和社会的概念模式。其次,它解决了普遍模式与具体形态的差异的矛盾的问题,并建立了一种把空间秩序作为对随机行为的限定模式的分析方法。在这个意义上,空间句法对研究空间模式如何得以形成,空间如何可以在形成时带有社会的内容及信息等方面建立了系统的逻辑,即空间的社会逻辑和社会的空间逻辑。
空间- 语言
空间和语言关系的研究是随着西方十九世纪中叶开始的语言转向而展开的。技术的发展使人对自然的直接经验和知识形式被符号编码的知识形式所覆盖,自然实体和事物就会被符号编码系统所遮蔽。因此,文化的贯穿性主题即人怎样和如何本真地与现实相关的方向发生了改变。语言或符号取代了直接现实,人所面临和拥有的只有语言和符号。语言转向的发展可归结为三个主要路径,首先,沿德国的浪漫派到尼采,到法国象征主义,再到卡西尔(Ernst Cassirer)和海德格尔后期所发展出的存在与语言之源初同一性的语言观;其次是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所开创的结构主义语言观;第三,是逻辑实证主义的逻辑分析语言观。从这三种不同的思路来看,它们之间虽有诸多差异,但共同的思想倾向是首先把语言和思想置于认识的基础地位,人们不是先有思想和认识,再用语言表达。相反,是语言规定了人们的认识和思想。其次,语言有其独立自足的形式和结构,它是独立于思想和认识的,同时也是独立于对象的。不是事物的存在决定语言,而是语言构成了事物的存在。
卡西尔认为,人们对空间的认识并非从对空间的直接体验以获得的,而是通过‘思’的方式去把握。但‘思’并不是实在本身,而是一种功能,其目的就是将特殊事物归结到一个一般法则和序列。这就是说,人的精神中有一种符号化能力,即赋予事物形式的能力;这种赋形的能力不是理性的,而是本元的,前理性的;这种能力也不是固定的,可以用来套用的东西,它只是一种功能性的,意向性的存在,它只在把握事物的过程中呈现出来。海德格尔在后期的理论中更把语言作为存在之家。说明了他已经把语言等同于存在。这包含着两层意思:首先,语言是存在敞开的保持和庇护的场所;其次,语言是存在现身敞开的成道方式。于卡西尔相比,海德格尔把人的主体位置让给了语言,而卡西尔认为语言是主体的表现性符号。
在建筑学领域,许多的建筑理论家也把城市或者建筑作为一种语言来研究。建筑理论家克里斯托弗· 亚历山大(Christophor Alexander)提出了253种建筑与城市的空间模式。他在《模式语言》一书中,通过归类,以具体的典型形态及总体关系来说明建筑和城市的本质,从而试图把建筑作为一种语言来进行操作。乔治·贝尔特(George Baird)和查尔斯·詹克斯合著的《建筑中的意义》(Meaning in Architecture)一书中,论述了符号学的理论,并将它应用到建筑学领域。他们认为,建筑不是单纯的建筑物或者结构体,而是具有意义的人工产品和事件。因此建筑从整体上而言是一种语言,而个别的作品则是说话的行为,也就是言语。建筑是可以被阅读的文本,建筑语言是可以被理解并且可被感知的一种表达系统,而作为言语的作品则包含了在这表达系统内有意识选择的可能性中。罗伯·克里尔(Rob Krier) 也从形态学的意义上进行了建筑语言的探索。在《城市空间》(Urban Space) 一书中,克里尔也以归类的方式研究了城市空间与建筑的延续性,并重新建立了建筑与公共领域,实体与空间之间的辩证关系。在书中,他列举了道路与广场交汇的不同情况,总结出了不同数量的空间形式,包括角度,尺寸,基本形,变体和组合方式等。建筑理论家罗杰·斯克鲁登(Roger Scruton)也论述了建筑学的语言问题, 他认为建筑学类似于语言。作为语言就会有语法和意向。但却不能简单地把建筑艺术看作是“象征主义”或“表意”的形式。建筑还表现为一种句法,建筑的各个部分以一种有意义的方法组合起来,建筑的整体含义又将反映和依靠各部分组合的方式。意大利建筑学家布鲁诺·赛维(Zevi·Bruno) 在《现代建筑语言》(The Modern Language of Architecture) 一书中总结了现代建筑语言的基本法则。他认为现在建筑语言相对于古典建筑语言来说是反义词、反语法和反句法。因此提出了七项建筑学现代语言的普遍原则,包括了基本原则、构图、透视、四维分解、工程技术、时空连续、城市景观。建筑理论家查尔斯·詹克斯作为后现代建筑理论的代言人也在八十年代继续推动建筑语言学的发展。詹克斯认为建筑是具有意指作用和语义的文本,形式作为一种符号,在操纵着它的性质。当建筑的形式发生变化时,其意指也会随之而改变。他在《后现代建筑语言》一书中更为直接地把语言学和符号学的概念引入了建筑学。他把诸如象征、隐喻、信码、词汇、句法等概念作为建筑语言的基本构成要素来探讨后现代建筑的模糊性和矛盾性。伯纳·屈米(Bernard Tschumi) 也在七十年代就提出建筑物是纯粹的语言,建筑学则是语法和句法对建筑符号进行组织和操作的总称。
语言转向的另一个方向是结构主义语言观。其开创者是结构语言学家索绪尔,以及后来的爱德华·萨佩尔(Edward Sapir), 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 和詹·皮亚杰(Jean Piaget)等。结构主义思潮体现在把现代结构语言学在语言中所揭示的语言结构模式和分析方法扩展到其他领域尤其是艺术、人文、和社会领域等方面。这其中包含了几点基本思想:首先,语言学是整个符号学的基础。这就是说,语言学所揭示的语言模式可以普遍地沿用于非语言的其他领域。语言学为其他符号学提供了方法论的基础。其次,整个社会-文化现象并非是简单的物质性的客体或事件,而是符号性的,是由符号系统构成的。这些符号系统类似于语言系统,它们的本质完全由一个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所构成的结构系统来界定。第三,人类的行为或产物要具有意义则必须被置于一套使这一意义成为可能的差异区别系统。换句话说,人的行为和产物的意义是由一套基本的规则系统来决定的,这些规则与其说是调整行为,不如说它创造行为的具体形式的各种可能性。第四,结构主义意味着将结构置于首要和优先地位,它取代传统的本体和现代性自我-主体而成为产生意义的本源。总而言之,任何过程或文本都有一个与其响应的结构系统,按照这个系统,人们可以用有限的逻辑前提对其中的过程意义产生的模式进行分析和描述。用索绪尔的思想来表述就是,虽然语言是所有表达系统中最复杂,最具典型性的一种,但语言又在结构和组织上与任何形式的社会行为都相似。这一观点引起了大部分人文科学在观察问题的角度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上的深刻变化。从结构语言学的角度来看,人文科学就不再是搜集资料和实验印证,也不是从实证主义的眼光看待客观世界,而是意味着把所有的表达形式都看作是符号性的,这个符号的意义取决于惯例、关系、和系统,而不是取决于任何内在特征和外部世界。
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方法论在文学、人类学,叙述学都得到了广泛地运用。其中结构主义人类学对后来空间句法理论的形成有启发性的作用。结构人类学家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吸收了结构语言学的方法,并结合了实证社会学、弗洛伊德,以及马克思主义思想。他把这种语言模式推广到人类活动的任何一个领域, 揭示这些领域各自在起作用的深层或隐蔽的类似于语言模式的结构,并解读出这种结构中的句法、符号的配置原则,以及人类怎样在这些句法结构下活动和建立意义的。他认为,人类学探索的中心是人类的各种关系,而这些关系同语言一样,具有其内部的结构模式,每一个领域的运作都是受这一结构模式支配的。人类文化的普遍性不是表面事实上的,而是只有在结构意义上才成为可能。在对人类活动的研究中,结构人类学是通过对空间客观清晰的外在分析来剖析社会的、精神的过程的。
在建筑学领域,荷兰结构主义建筑师阿尔多·凡艾克(Alto Van Eyck) 也把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的方法论运用到研究城市和建筑的生成结构方面。他指出,城市是一座大建筑,建筑是一座小城市。城市与建筑的网络结构关系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由此形成城市的意义,从而构成了结构主义的建筑语言规则。另一个荷兰建筑师赫尔曼·赫茨博格(Herman Hertzberger) 也是结构主义建筑的代表人物。从结构出发,他认为建筑秩序产生意义。他指出,每一个句子因构成句子的词汇而产生意义,同时,每一个词又因为作为整体的句子的一个部分而产生意义。因此,每一个好的建筑设计都有一个统一独特的主题作为背景,并和具体的词汇、材料、建筑手法所共同构成。
另外,列维-斯特劳斯在对人类学的研究过程中,从弗洛伊德、杜克海默(Durkheim) 、马塞尔·莫斯(Mauss)和马克思那里发现了将语言模式扩展到其他非语言领域的潜力。杜克海默和莫斯的实证社会学使他重视制度和言语活动背后的潜意识心理结构;而弗洛伊德对潜意识的揭示使他认识到潜意识心理结构的巨大支配力。值得注意的是,他认为,杜克海默和莫斯首先将空间的可变性作为理解不同社会结构重要因素。但是他觉得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把空间的组合关系和社会生活的不同形式联系起来。因此他认为,在空间组合和社会活动之间的关系还很不明确,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而这也成为后来空间句法理论提出的起点。
空间句法创始人比尔· 希列尔也曾说到结构人类学的一些研究对空间句法中介定对空间研究的一些方向性指导。他认为,结构主义人类学通过对空间客观清晰的外在分析来研究社会的或是精神的发展过程。并从空间入手进行分析,因此所分析出的社会现象不仅从物质的结构上,还从空间的秩序上反映了文化的维度。但他又指出,结构人类学家的不足之处在于,他们对空间的研究是从外部入手的。这种研究的方法既没有把空间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来理解,又没有从空间自身出发来理解社会。换句话说,他们仅通过有限的事例把空间秩序的识别性作为空间结构里的社会组织的烙印。并且他们还把空间作为社会的附属产物,而不是把空间作为可以起决定性因素的自足系统来研究。但是,希列尔还是认为,人类学家的研究可以让人们界定对空间研究的一些方向性指导。首先,把空间介定为一个自足的系统,而不是其他东西的副产品。其次,空间包括广泛和基本的形态类型,而不仅仅是存在于单独的个案中。第三,空间可以通过不同的类型以适应不同的社会系统。
语言转向的第三个方向是逻辑实证主义的逻辑分析语言观。严格地说,语言分析哲学并不是一种语言学理论,而是逻辑实证主义发展而来的哲学。这种哲学的目的是力求在语言层面上建立一种能够进行科学的、类似于数学一样的事实陈述逻辑。此哲学后来在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引导下,发展出了对语词的使用进行分析的哲学,即语言分析学。虽然分析哲学也从索绪尔的理论中获益,但分析哲学的使命是哲学的科学性本身。分析哲学的所反对的所有传统哲学的本体论和形而上学。它的目标是把哲学对主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的研究转向对语言的交流、传达和语言陈述逻辑问题的研究,把对主体思维的研究转到了对语言陈述的真值的逻辑研究,即对语言和词的意义研究上。这次转向由弗雷格(Gottlob Frege) 开始,由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和维特根斯坦发展的。他们认为,哲学不过是科学的逻辑,哲学应力图在语言表达的层面上建立这样的逻辑,因此,任何在经验中不能被验证的命题都应该被排斥掉。可以看出,分析哲学所提出的理论都是对以往精确几何学、柏拉图超验形式理论为基础的二元论的冲击。柏拉图的思想/身体的二元论中,把思想和身体分为两个完全隔离的世界。一个是只能通过思维和理解才能到达的抽象的、理性的世界(如数学,几何);一个是能通过人们身体感观而可知的物质世界。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许多哲学问题都是“不可说的”,就是没有经验事实对应的东西,如上帝、绝对精神等。因此他要建立的是理想的语言陈述的逻辑形式。通过确立理想的语言逻辑形式和意义标准,清晰表明什么是“可说的”,什么是“不可说的”,并认为对“可说的”要说清楚,对“不可说的”要保持沉默。在他看来,语言是思想的表达,而思想又是经验事实的逻辑图象。因此,语言与经验事实之间有一种先天的逻辑对应关系。他提出的“范式论据”和“概念的多态性”以及后来的“语言游戏”,“家族相似”等概念都试图进行对本质释义、对概念和范畴的消解。可以认为,这种深刻的思想在后来人们对二元论的反思起了很大影响。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虽然在哲学见解上没有维特根斯坦这么极端,但也在二元论基础上提出了第三个世界的理论。波普尔对二元论的疑惑是,二元论把绝对理性的抽象置于非物质的思想中,并把世界降级到纯粹物质性的领域,那我们的思想如何可以从这物质世界获得和理性世界相吻合的知识呢?因此他认为在物质和思想世界外还存在第三个世界,他称之为真实的抽象世界。他把诸如语言,数学,艺术等作为一个客观逻辑的内容归入到这第三个世界中,并认为这个世界的作用是让主观世界和物质世界进行交流。
波普尔的第三个世界的理论与空间句法理论有相似之处。空间句法认为空间可以被定义为一系列相互依赖的关系,因此空间可以被理解为具有客观的逻辑的内容的组构。这种看法让人们认识到建筑不仅仅是作为物体存在在物质世界中的,同时存在着能被理解的客观逻辑的内容(空间关系)。换句话说,空间关系作为如同语言的作用,调和着抽象的理性空间和感知的物质世界空间的关系。依照这种看法,空间句法理论认为在除却物质和意识的特征之外,空间还具有另一种非常重要的特质,即真实的抽象性。那么空间和语言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空间句法理论认为语言可以从两方面来说是具有空间性的。首先,语言被空间性的术语所渗透,因为通常描述空间关系的词形成了语言的意指基础,英语中的介词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另一方面,空间句法认为语言是非常困难去精确地表达超过三个以上物体之间的关系的。其次,空间句法理论认为可以从更深的一个层面来理解语言是具有空间性的,因为它是从空间的角度出发被创造出来的,即希利尔所说的客观的主体,即一个假设的位于某一特定时间和空间内的一般意义上的个体。例如当我们说 “鸟”的时候是说一只具体的鸟,但鸟这个词本身却是一个抽象的分类概念。这说明语言是一个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是如何被空间性地组织进一个有规律的分类系统的。从另一个方面说,空间也是语言性的。希列尔从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得到了启发。他认为,首先,空间组构如同语言一般,是以一个整体共时性地存在于人的思维中的。其次,人们对空间的经验也如同语言一般,是个体的历时性的,但却同时可以在抽象的思维层面获得对空间整体的,共时性的图象。
空间句法就空间和语言的内在关系切入,并从构型的角度出发来处理空间的复杂性,将空间解析为不同空间之间关系的组合,以此折射出在语言中所寻到的更为基本的空间解读,这种处于直觉层面的方法超越了语言学词类中简单的语言的空间术语和概念。它使无法被语言表达的空间的知识可以被人们通过直觉而从环境中获得的一种空间结构关系来得以呈现。
结论
空间句法理论的出现和发展为我们对空间概念的理解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它从空间组构的方向为我们提供了对建筑和社会的重新思考。它并非局限于某一学科中的空间理论,相反,它是一个既有确定的核心范围,同时又是对外开放的理论体系。空间句法在空间理论方面为其他众多学科的交叉发展提供了科学的论证和强有力的支点。从它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空间句法理论为当代空间话语提供了一个严谨、切实、开放的平台,它的产生引起了多个与之相关学科在各自领域的空间问题上的重新思考,并引发更多新的讨论。(感谢张佶在本文成稿中提供的帮助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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